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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技术研究所、园林创业学院部门工作职责

 


 

园林工程技术研究所园林创业学院工作职责:

 

园林工程技术研究所的主要职责:

  1. 负责做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政治学习,认真领会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学院党委、行政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有关专业知识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所管项目合理、合法,有法可循,有法可依。

  2. 负责做好学院绿化规划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生态校园建设的标准,设计、建设学院所有新建绿地,对学院现有的绿地进行提质改造,协助基建办做好学院绿地的养护考核与验收工作,负责本部门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与档案移交工作

  3. 负责做好生态绿化产业园内所有项目的建设工作:做好学院产业园一二期所有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施工合同签订、建设及验收结算等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有序、合理合法的完成。

  4. 负责签订有关产业园校企合作的相关协议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有关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精神,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核心,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为目标,以创新合作机制为保障,起草生态绿化技术产业园校企合作相关协议,并组织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及百林公司相关人员,对生态绿化技术产业园校企合作相关协议进行讨论与签订。

  5. 负责制定产业园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建生态绿化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由生态绿化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成员共同讨论制定完成产业园生产经营制度、营销制度、资产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6. 依托生态绿化技术产业园,做好“三大平台”的服务工作以《湖南省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建设第三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普通高校校地校企合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南,依托生态绿化技术产业园,搭建好“三大平台”,做好生态绿化技术产业园的第二期、第三期规划。为学院建设、驻园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园林学院创业学院主要工作职责:

  7. 负责做好相关生态绿化技术产业园专业群的老师下产业园教学等相关工作的登记与考核。

  8. 负责组织非专业人员的培训、相关讲座的开展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