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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通知】8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8号)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校园疫防的有关文件精神、国家教育部《关于从严加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院长办公会议[2020]2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湘环院字〔2020〕3号),现就防控工作期间校园管理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加强防控力度。各部门负责人要强化责任,严防死守,教育本部门所属人员、家属外出一律配佩戴口罩,特别在校园内,不允许擅自聚集、扎堆,必须做好外出防护;

    2.加强传染源隔离,坚决遏制疫情在学校爆发。严禁在校园内遛逗宠物和放养家禽;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严格追责;

    3.对有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人员,身体异常人员建立“人盯人”管理体系。各部门要全面筛查全体师生目前所在地信息,健康状况,如有异常要及时报告防控领导小组。二级院部要组织人员,尤其是辅导员,班主任等采取“人盯人”措施,全面掌握学生动态,特别是武汉等疫区的学生情况,主动联系每一位学生,加强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

    4.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防监控督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对疫情防控工作亲自把关,切实按时保质做好“日报告,零报告”工作,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作为、慢作为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予以加倍问责。

  

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