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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通知】15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15号)

 

    由于目前受境外输入和无症状感染者影响,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切实保障全体教职员工身体健康,所有教职员工尽量在居住地加强疫情防范,原则上不能外出。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去居住地其它地区,应经部门审批,向学院防控领导小组组长苏立同志报告,同意后方能成行。


    外出人员回衡阳(或其居住地)后,必须按疫情防控程序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按医学要求自我隔离14天。


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