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23号)
为落实衡阳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会(第2号)令精神,巩固我校疫情防控成果,抓牢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特要求如下:
1.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管理,提高师生的疫情防控意识,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就医排查。
2.严禁私自外出,非必要不能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并实行严格的请假和销假制度。
3.切实加强日常防控管理,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强化夜间查寝力度,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
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