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办、所)、二级学院:
根据《部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湘环院人字〔2013〕16号)要求,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15日-20日对各部门实施第2季度考核和各职能门互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分工
1.上半年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报送情况,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考核;
2.部门行政(教辅)管理及工勤技能人员的考勤情况,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考核;
3.各教学院部的教学管理情况,由教务处负责考核;
4.各教学院部的教学质量督查情况,由督导室负责考核;
5.部门网站内容信息更新等情况,由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考核;
6.各部门办公场所上半年卫生检查情况,由总务处负责考核。
二、具体要求
1.各部门须依据上述相关考核点的要求,认真做好被考核相关工作。
2.各部门须按照互评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互评工作,并于6月15日之前将《互评表》报送至学院考核办(组织人事处)。《各职能部门互评表》(新)在“湘环院中层干部群 315800531”共享文件中自行下载。
3.考核部门须于6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至学院考核办(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