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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通知】37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66号《关于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6月11日《关于做好暑假前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暑假前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及校园平安,现通知如下: 

                       

一、安全有序组织师生员工离校返乡

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组织师生员工离校返乡。提前摸清师生员工暑期去向安排,“一人一档”建立师生员工信息台账,要求师生员工返家后及时向学院报平安,做好返乡途中以及暑期疫情防控自我防护措施。


二、落实暑期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坚持做好暑期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不动摇、不松懈,严格暑期校园管理,坚持对进校人员查码测温,外来无关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整洁加强校内人员管理督促未接种加强针师生员工及时接种加强针。暑期中途从省外返校的师生员工在入湘前要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 湘报备”报备行程,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校,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旅居史或健康码为红黄码的师生员工还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进行管理。做好暑期值班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 24 小时畅通,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异常,能快速响应、妥善处置。


三、师生员工要加强暑期个人防护

师生员工树立“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提倡暑期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减少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留校师生员工离开学校所在地需向学院报备审批。不参加违规校外培训。


四、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校园招聘活动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省外人员参加的,要提前一周向属地防控部门报备审批,不能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校必须查验“三码一单”、扫场所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暑期非必要不举行聚集性活动,必需举行的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得举办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聚集性活动。暑期组织开展实习实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实习实训学生管理。


五、提前谋划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

统筹部署安排暑期、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制定秋季 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秋季开学准备,提前告知师生员工开学时间以及返校报到要求,摸清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储备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准备必要的缓冲隔离场所,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清洁以及消毒工作。


各部门及二级学院务必在6月20日前将《师生员工暑假去向摸排情况汇总表》报校疫情防控办王卫平同志处,电话:13873447909,电子邮箱:598087171@QQ.com。